从斯德哥尔摩到约翰内斯堡,从北半球到南半球,人类整整走了三十年。这三十年,是人类历史上不平凡的三十年,是人类理性又一次觉醒和复苏的三十年,是人类从工业文明走向绿色文明的三十年。
前不久刚刚闭幕的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激烈争议的余波还在回荡。这次会议虽然未在世界面临的重大环境问题上取得实质性突破,但是,在统一对全球严峻环境形势的认识上,特别是在实施《21世纪议程》的行动计划上,还是取得了新的进展。回眸三十年的发展历程,我们看到,在这颗星球上发生了许多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变革,其中包括了生态环境领域的变革。我感到欣慰,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我出席了1972年斯德哥尔摩联合国人类会议和1992年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2001年开始,又作为联合国秘书长名人小组成员,参与了2002年8月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高峰会议的筹备工作。作为一个见证人,我亲眼见证并参与了其中的一些变革,我愿意与大家一起来分享这些变革的欢欣和痛楚,也希望通过回顾历史过程,有助于每个关心环境事业的人士去思索、去寻找世界与中国可持续发展之路。
第一个路标——1972年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
1972年联合国召开的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是国际社会就环境问题召开的第一次世界性会议,共有113个国家和一些国际机构的130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这次会议标志着全人类对环境问题的觉醒,是世界环境保护史上第一个路标,对推动世界各国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和影响。
这次会议的主要成果集中在两个文件上,其一是由58个国家152位成员组成的通讯顾问委员会为会议提供的一份非正式报告《只有一个地球》,这是第一份关于人类环境问题的完整报告。报告不仅论及环境污染问题,而且还将污染问题与人口问题、资源问题、工艺技术影响、发展不平衡,以及城市化等联系起来,作为一个整体来探讨和研究,并力求找出协调环境与发展的道路。这份报告对会议产生了很大影响,也可以说成为会议的基调。其二是大会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该宣言指出:“为了在自然界里取得自由,人类必须利用知识在同自然合作的情况下建设一个较好的环境。为了这一代和将来的世世代代,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已经成为人类一个紧迫的目标。这个目标将同争取和平和全世界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这两个既定的基本目标共同和协调地实现。”《宣言》所提出的在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方面的基本原则,在世界上产生了很大影响。
在1972年斯德哥尔摩会议的推动下,人类更加广泛和深入地开展了对环境与发展问题的探索。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开始从经济、政治、社会等多方面研究发展问题,从而形成了一种新的“综合发展观”。198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委托法国学者写了《新发展观》一书,指出新的发展观是“整体的”、“综合的”和“内生的”,其经济发展不仅包含数量上的变化,而且还包括收入结构的合理化、文化条件的改善、生活质量的提高,以及其他社会福利的增进。也就是说,经济发展体现为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与环境改善的同步进行。这种新的综合发展观在实践中逐步演变成“协调发展观”。
1987年,联合国委托以布伦特兰夫人为主席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提交的著名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提出了一种崭新的理念----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对可持续发展所下的定义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发展”。
从这个定义看,可持续发展的内涵至少包括三项基本原则:(1)公平性原则,包括时间上的公平和空间上的公平。时间上的公平,又称代际公平,就是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不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来满足当代人的需要。空间上的公平,又称代内公平,是指世界上不同的国家、同一国家的不同人们都应享有同样的发展权利和过上富裕生活的权利。(2)持续性原则。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发展,但这种发展必须是以不超越环境与资源的承载能力为前提,以提高人类生活质量为目标的发展。(3)共同性原则。由于历史、文化和发展水平的差异,世界各国可持续发展的具体目标、政策和实施过程不可能一样,但都应认识到我们的家园——地球的整体性和相互依存性。可持续发展作为全球发展的总目标,所体现的公平性原则和持续性原则应该是共同的。同时,该报告又明确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比较具体的目标:(1)消除贫困和实现适度的经济增长;(2)控制人口和开发人力资源;(3)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尽量延长资源的可供给年限,不断开辟新的能源和其他资源;(4)保护环境和维护生态平衡;(5)满足就业和生活的基本需求,建立公平的分配原则;(6)推动技术进步和对于危险的有效控制。”
1991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又共同发表了《保护地球——可持续生存战略》,提出:“要在生存于不超过维持生态系统涵容能力之情况下,改善人类的生活品质,”并且提出人类可持续生存的9条基本原则,同时还提出了人类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和130个行动方案,着重论述了可持续发展的最终落脚点是人类社会,即改善人类的生活品质,创造美好的生活环境。《生存战略》认为,各国可以根据自己的国情制定各不相同的发展目标,但是,只有在“发展”的内涵中包括提高人类健康水平、改善人类生活质量和获得必须资源的途径,并创造一个保障人类平等和自由权利的环境,才是真正的“发展”。
中国环境保护虽然起步较晚,但在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之后,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特别是实行改革开放,我们也逐步跟上了国际环境保护的潮流,并逐步参与到探索新发展观和新发展道路的艰难历程中。1973年,中国环境保护终于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在周恩来亲自过问下,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会议遇到的首要问题,就是社会主义的中国有没有环境污染和公害。当时正处于“文革”时期,教条主义盛行,人们的思想被封闭,不愿也不敢承认社会主义的中国有环境公害,认为那只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不治之症。谁要是说中国有污染,谁就给社会主义抹黑。现在看来这是多么荒唐可笑的逻辑,可在当时这却是一个谁也不敢质疑的信条。但是,来自全国各地和各界的代表摆出的触目惊心的大量事实,却无可辩驳地证明社会主义的中国存在环境问题,并且很严重。可以说,这次会议惊醒了沉迷于“风景这边独好”的中国人。会议之后,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从此,中国的环境保护事业艰难起步了。
1979年,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经济发展步上了快车道。也是在这一年,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部《环境保护法》正式颁布,标志着中国的环境保护已从一般号召,开始向法治化迈进。但是,如何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是先污染后治理,还是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发展的路?仍然是一个没有解决的问题。当时,不少政府决策者和理论界人士认为先污染后治理是客观规律,在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是不可逾越的,公开宣扬“先建设后治理”论。在这种形势下,我们致力于三个方面的工作,探索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的理论和战略,研究建立环境保护制度,强化中国环境管理体系建设。
根据中国正在进入经济快速增长,庞大人口对环境造成巨大压力和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已很突出的国情,我们提出中国不能走发达国家所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必须使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以经济发展来推动环境保护,以环境保护来促进经济发展,鲜明地提出了“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的观点,就是:“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要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方针。这些理论和方针政策的核心是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并不是截然对立的,只要遵循生态规律和经济规律,把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发展的战略、计划和政策中,从预防做起,从源头做起,就可以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从70、80年代国际流行的环境保护认识看,中国是比较早地强调应当在发展的过程中,通过结构、布局调整和工业技术改造,强化管理等宏观的、综合性的经济环境措施来化解环境问题,正确地表述了中国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的模式和探索方向,是与以后在80年代末国际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可持续发展理论和战略一脉相承的。
80年代初,在环境保护战略和政策的探索中,我们提出了“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这一适时的、醒目的方针,把环境保护从经济发展的边缘移到了经济发展的中心位置,对中国环境保护事业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传统的经济理论往往把环境当作一种无限的、没有价值的要素,传统的经济核算方法也没有计量环境的价值。因此,60-70年代,环境保护问题往往处于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决策的边缘。为了说明环境在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我们曾经多次组织专家调查和估算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经济损失。据80年代初的估算,环境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占工农业生产总值的14%。这一巨大的、令人震惊的数字,也是促使国家把环境保护确立为一项基本国策的重要依据。从20年来国内和国际环境保护的实践来看,这是很富有远见的决策。
中国存在比较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环境治理走什么路?摆在面前的比较成功的经验,是西方国家走过的“高技术、高投入”之路。但是,中国经济和技术都很落后,承受能力有限;同时,大量的环境问题又是管理不善造成的。因此,我们提出最现实,也是最有成效的办法是靠强化环境监督管理,靠政府采取行政的、法律的和经济的手段,以监督去促治理,以监督去促保护。如果模仿西方国家治理之路,实际上是把环境保护工作封禁在一个寸步难行的境地,是不可能有什么作为的。强化环境监督管理的工作方针,引起了广泛讨论。讨论的结果达成了共识。在1983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把强化环境管理确立为我国环境保护的一项基本方针。其主要措施有: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制定环境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从中央到地方建立起具有权威的管理机构,严格监督规划和法律的实施。依照这样的思路,初步建立起了同市场经济接轨的环境管理体系。
在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理论模式和环境管理模式探索的基础上,在80年代中期以后,我们明确地提出要开拓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道路。其主要内涵有两个方面:在大政方针上,以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为宗旨,把在80初以来陆续提出的预防为主、谁污染谁治理和强化环境管理等政策思想确定为环境保护的三大政策;在具体制度措施上,把一些在中国环境保护实践中有效的作法和经验进行总结、提高和升华;同时,有选择地从国外引进一些管理制度和措施加以消化吸收,形成了以八项环境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一套环境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和措施符合中国国情,富有中国特色,使三大环境政策有了配套的制度和措施,促使环境管理工作由一般号召走上靠制度管理的轨道。这是一个重大的、具有根本意义的转变。由于实行积极的环境政策,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防治工业污染、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保护自然环境方面都取得了明显进展。
第二个路标——1992年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发大会
中国近年来有关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对策和计划
| 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1992年8月 |
| 中国环境保护战略 |
国家环保局、国家计委 |
1992年 |
| 中国环境保护行动计划 |
国务院 |
1993年9月 |
| 中国21世纪议程 |
国务院 |
1994年3月 |
| 中国环境保护21世纪议程 |
国家环保局 |
1994年 |
| 中国林业21世纪议程 |
林业部 |
1995年 |
| 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 |
国家海洋局 |
1996年 |
| 国家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 |
国务院 |
1996年9月 |
| 中国跨世纪绿色工程 |
国务院 |
1996年 |
| 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
国务院 |
1996年 |
《可持续发展论》,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1992年6月联合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环境与发展大会,是继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之后举行的讨论世界环境与发展问题规模最大、级别最高的一次国际会议,也是人类环境与发展史上影响深远的一次盛会。183个国家的代表团和联合国及其下属机构等70个国际组织以及上万名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出席了会议,102位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到会。里约环发大会是人类在认识和处理环境与发展问题方面的一次飞跃。通过里约环发大会,世界各国对可持续发展达成了共识。从直接成果上看,会议通过并签署了五个重要文件——《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21世纪议程》、《关于所有类型森林问题的不具法律约束的权威性原则声明》、《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其中《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和《21世纪议程》提出建立“新的全球伙伴关系”,为今后在环发领域开展国际合作确定了指导原则和行动纲领,也是对建立新的国际关系的一次积极探索。
环发大会共识的核心是:要以公平的原则,通过全球伙伴关系促进全球可持续发展,以解决全球生态环境的危机。发展中国家正面临消除贫困和保护环境的双重压力,迫切需要来自发达国家的援助。这一点在《里约宣言》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中已经被清楚地阐明。“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要求是:(1)发达国家必须改变目前不可持续的发展方式,包括改变现有的不可持续的生活方式,减少自然资源的浪费,减少排放有毒有害物质,通过“把自己家里先整顿好”来为其他国家做出示范,做出表率。(2)发达国家通过资金援助和技术转让帮助发展中国家在经济上得到发展,从而使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有能力保护和改善环境。(3)国际组织及机构采取措施,保证贸易和经济发展的公平性,以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4)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一些关系的问题上,如环境与贸易问题、知识产权与环境技术转让问题以及保持当地传统文化等问题上,必须尊重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需求与权利,不以环境为借口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和贸易设置壁垒。应该看到,各国在环发大会上对可持续发展的共识来之不易。它既是人类在长期与自然相互作用中得出的理性认识和经验总结,也是代表不同利益的各国之间既有斗争又有合作的政治性谈判的产物。为此,环发大会倡导在这个共识的基础上,以新型的全球合作伙伴关系开展世界范围的合作,为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远大目标而共同努力。我们可以把这种在环发大会中表现出来的、并为各国承诺的合作精神,称为“里约精神”。
在里约环发大会的推动下,国际社会在可持续发展领域出现了许多积极的变化,具体表现在:(1)《气候变化框架公》、《生物多样性公约》和《荒漠化公约》等诸多环境公约相继生效。全球性、区域性和双边环境保护公约、条约和议定书不断出台,公约所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有关公约的实施正在取得进展,有的已产生良好效果。(2)各国政府做了大量的努力,将可持续发展纳入本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150个国家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2000多个城市制订了地方《21世纪议程》。(3)各国际组织致力于可持续发展。联合国于1993年成立了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21世纪议程》在全球的执行情况,联合国系统内外的许多机构都将其经常性活动与实施《21世纪议程》结合起来。(4)可持续发展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全民环境意识大大增强,关心并参与保护环境的人与日俱增。环发大会以前,发达国家的民间团体和非政府组织在推动政府重视环境方面起到了先锋作用。在不足十年时间里,民间环保组织已遍布全球,并空前活跃,在促进从社区到全球的环保行动方面发挥着广泛、积极的作用。(5)国际社会从总体上对各项环境问题的研究更加深入,政策措施日益具体化。在一些环境保护比较成功的国家里,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不断出台,政策体制更加灵活。一方面,政府的法律、政策和标准等不断细化、发展和完善;另一方面,通过财政措施、税收、生态标签、排污权交易等手段,调动市场的力量,引导并推动生产和消费模式的改变。
环发大会之后,为了履行承诺,把可持续发展战略应用于中国的建设实践,促进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我国有关部门组织起草了《中国环境问题十大对策》,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转发了这一报告。接着,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在1992年7月2日召开的第23次会议上决定,由国家计划委员会和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牵头,组织国务院各部门、机构和社会团体编制《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根据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部署,同年8月成立了由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和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为组长的跨部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议程文本和相应的优先项目计划的编制工作,并组成了有52个部门、300余名专家参加的工作小组。经过共同努力,在广泛征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中、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经中、外专家组多次修改,最后完成了《中国21世纪议程》。1994年3月25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讨论了《中国21世纪议程》,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编制国别“21世纪议程”的国家。这充分反映了中国政府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去完成对国际社会应尽的义务和不懈地为全人类共同事业做出更大贡献的决心,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支持。
《中国21世纪议程》文本是与联合国《21世纪议程》相呼应,根据中国国情而编制的,广泛吸纳、集中了政府各部门正在组织进行和将要实施的各类计划,具有综合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中国21世纪议程》阐明了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对策,共20章、78个方案领域,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涉及可持续发展总体战略,第二部分涉及社会可持续发展内容,第三部分涉及经济可持续发展内容,第四部分涉及资源与环境的合理利用与保护。
《中国21世纪议程》的制定,得到了全国各部门、各地方的热烈响应和支持,各有关部门相续制定并实施了本部门的“21世纪议程”,并在随后制定的国家和部门“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中,作为重要目标和内容得到了具体体现。
引自《环境保护知识读本》
环发大会及大会达成的对可持续发展的共识,对中国逐步向可持续发展转变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为推进《21世纪议程》的实施,采取了一系列重大的行动。在这10年中,中国在环境与发展方面有5个令人振奋的重大变化:(1)由传统发展方式开始转向可持续发展模式。环发大会后一个月之内,发布了《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报告,在这个报告中,明确提出中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指出重点领域的目标和措施;当年7月,中国政府开始着手起草《中国21世纪议程》,国务院于1994年3月正式批准了这项报告,成为世界上率先编制《21世纪议程》国别报告的国家。1996年,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把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列为国家两大发展战略。(2)由环境污染治理进入自然生态的恢复与建设。在1998年长江特大洪灾后,提出了全面停止长江、黄河上中游天然林采伐,明确提出有计划地退耕还湖、还林、还草的要求,并把生态恢复和建设列为西部大开发的首要目标,制定了“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启动了自然生态大规模恢复和建设的行动。(3)由对局部地区的工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进入到对国民经济总体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九五”期间,国家从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提高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的水平和效益,合理调整生产力布局等目标出发,积极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信息化,大力限制资源消耗大、污染重、技术落后产业的发展,压缩其生产能力,并取缔、关停了8.4万家“十五小”企业,淘汰了一大批小煤矿、小钢铁、小水泥、小玻璃、小炼油、小火电企业,从源头减少了经济发展对资源的破坏和对环境的污染。(4)在对城市和工业污染加大治理力度的基础上,开展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流域的治理。从“九五”开始,在全国实施了“三河三湖两区一市一海工程”。通过对重点流域和地区采取的大规模污染治理行动,有效带动了全国污染防治工作的进展。上述行动表明,中国在经济发展中把环境保护摆上了十分重要的议事日程,努力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5)环境管理由传统的行政命令加计划,转向依法行政和管理。在这个期间,先后制定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防洪法》、《防震减灾法》、《气象法》、《种子法》、《防沙治沙法》,并对《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作了重大的修改,初步建立起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与此同时,中国参与了各项全球环境问题的谈判和重要活动,签署了多项环境条约和多边协议,双边和区域性环境合作也取得了重要进展。中国成为国际环保合作中的一支活跃力量。
第三个路标——2002年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
为纪念人类环境会议30周年、里约环发大会10周年,进一步推动里约会议所倡导的全球伙伴关系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联合国于
2002年 8月 26日至9月4日在南非约翰内斯堡举行了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有190多个政府,5000多个非政府组织,2000多个媒体组织与会。
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产生了两项最终成果:《执行计划》和《政治宣言》。《执行计划》的通过是这次大会取得的主要成果。《执行计划》首先重申对世界可持续发展具有奠基石作用的里约峰会的原则和进一步全面贯彻实施《21世纪议程》,认为《执行计划》是里约峰会原则的继续,强调全方位采取具体行动和措施,包括执行“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在内,实现世界的可持续发展。《执行计划》指出,消除贫困是当今世界面临的最大挑战,也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提出到2015年前,将目前全球日收入低于1美元、面临饥荒和不能得到安全饮用水的贫困人口数量减少1/2;到2020年前,显著提高目前全世界1亿多城市贫民的生活水平,努力实现“城市无贫民窟”的奋斗目标。《执行计划》强调在该计划具体实施的过程中,贯彻执行“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极端重要性,敦促发达国家兑现10年前提出的将国民生产总值的0.7%用于援助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的庄严承诺,为实现世界可持续发展迈出实际步骤。会议发表的《政治宣言》由69条组成。强调世界各国领导人对促进和加强环境保护、社会和经济发展肩负的集体责任和做出的政治承诺;重申里约峰会的原则和全面执行《21世纪议程》的重要性;欢迎约翰内斯堡承诺对人类基本需求的重视,认识到技术、教育、培训和创造就业的重要性;同意保护和恢复地球的生态一体化系统,强调保护生物多样化和地球上所有生命的自然延续。宣言最后呼吁联合国监督这次峰会所取得的成果的贯彻执行,承诺团结一切力量拯救地球、促进人类发展和赢得全人类的繁荣与和平,并向全世界人民宣告:相信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共同愿望定能实现。
约翰内斯堡世界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给我们描绘了未来10年的前景。但是,从宣言到行动,无疑是有很大距离的。在首脑会议召开前国际社会所关注的下述重大问题,目前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1)发展方式问题。世界各国虽然在探索和推行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并提出了发展生态经济、循环经济等一系列重要举措,但是以美国等发达国家为代表的浪费型的生产和消费模式基本上没有改变,并借助经济全球化进程向发展中国家扩展。在这方面,如果发达国家的政府、企业界、民众不率先垂范,何以说服和带动世界其他国家?(2)国际经济秩序问题。在当今发达国家主宰的国际经济秩序下,很多发展中国家和广大的贫困人口并没有分享到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利益,很多发达国家依然通过设置贸易堡垒、农业补贴等措施,限制发展中国家进入其市场。近年来,发达国家极力主张将环境标准、环境标签与贸易措施挂钩,对国际贸易产生很大影响,其所制定的严格的环境标准实际上构成了贸易壁垒,使发展中国家面临的本已不公平的贸易条件更加恶化。尽管广大发展中国家强烈反对,但在发达国家的坚持下和非政府组织的压力下,贸易壁垒还在有增无减。(3)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问题。里约环发大会确立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要求发达国家提供“新的和额外的资金”。然而,发达国家并未履行承诺。除荷兰、芬兰、挪威、丹麦和瑞典达到官方发展援助(ODA)目标(即将其国民生产总值的
0.7%用于ODA)外,多数发达国家的ODA呈持续下降趋势。到2000年,ODA已降至发达国家国民生产总值的0.22%。发达国家在提供资金和转让技术方面口惠而实不至,致使国际可持续发展合作和环境公约的履约进程进展缓慢。例如,《荒漠化公约》就在生效后因资金缺乏而举步维艰。
从当前情况来看,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未来会出现什么情景,关键在于各国和国际社会选择什么样的发展模式和道路。如果我们希望降低人类面临的各种环境风险,切实推进可持续发展,那么,就必须选择绿色变革之路。
绿色变革之路的核心体现在人类的文化价值观念和经济发展模式上。从现象上看,环境问题是由人口、技术、经济增长等因素的发展变化所引起的,人口的增加、技术的盲目发展和经济的快速扩张都会带来很大的环境压力。因此,现行的战略和政策大多从控制人口、开发技术、调整经济结构、治理污染等方面去处理有关的环境问题。但是,20世纪80-90年代全球环境问题的发展和国际环境保护实践证明,如果不改变工业革命以来人类所形成的征服自然、崇尚物质消费的伦理价值观念和生产、生活方式,人类持续增长的物质消费对环境的压力就不可能得到根本的缓解,我们仍将面临人类生态系统崩溃的巨大风险。为此,人类需要积极探索和建立新的绿色文明和新的循环经济形态。这是一种从物质生产方式到政治、法律及社会文化观念的整体转变,是一种“大转变”,需要采取涉及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各个方面的“大战略”。
第一、从物质生产方式上看,要向生态系统回归,按照自然生态规律,在经济、技术等各个方面不断进行创新,比较全面的改造现有的物质生产体系,建立起相应的、由不同生态经济体系,包括工业、农业、城市等各种类型构成的循环经济体系,其目标不是传统GDP的增长,而是基本需求满足基础上的生活质量的改善。
第二、从政治、法律和道德上看,要把对生命的尊重和对自然生态系统的爱护纳入到政治、法律和道德体系中,把生命和自然生态系统作为与“人”一样公正、公平对待的“主体”,同自然平等相处,崇尚简朴的生活和有节制的物质消费,人类的需求不能超越地球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
第三、从世界观和认识论上看,要从工业社会主导的个体主义和还原论转变为自然整体主义和有机论,确认人不应与自然相分离,而是自然的一部分;包括人在内的所有存在物的性质,是由它与其他存在物以及与自然整体的关系决定的。
显而易见,实现这样一个大转变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所以,近年来,有不少环境学者把向可持续发展过渡称为农业革命和工业革命之后人类历史上的第三次革命。
中国正在积极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努力建成一个资源合理开发
、利用、生态环境健全优美为基础的国民经济体系。当前正在深化国民经济战略性调整,促使从“高消耗、高污染、底效益”向“底消耗、底污染、高效益”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使经济发展与环境相协调;同时,退耕还林、还草、还湖,大力进行自然生态建设和城市、江河的环境治理。可以说,中国的发展已从传统模式初步转向了可持续发展的轨道。